为了保证体育教学工作的正常秩序,对学生特制订如下教学常规:
1. 学生必需按时到达上课地点,由体育委员集合整队清点人数,并向任课教师报告本班出勤情况。
2. 学生无故不上体育课以旷课论处,请事假必须有辅导员批准的请假条,如属病假须附有院卫生所或县级以上的病假证明,手续不全者一律以旷课论处,学期缺勤三分之一者,无故旷课4次者(含4次),不予评定成绩。
3. 学生轻微伤病,女生例假等特殊情况,必须随堂见习并由教师酌情安排。
4. 学生上体育课,必须穿着运动服或宽松衣服和运动鞋,没按规定着装一律纠正。
5. 学生上体育课时思想要集中,认真听取和观察教师的讲解与示范,努力学习和练习,教学过程中要服从教师的指导和调配,尊重教师、爱护同学,共同完成课堂教学任务。
6. 学生上课时应重视并认真做好课前的各项准备活动,加强保护和自我保护,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教学比赛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比赛规则,以免重创他人。
7. 有心脏病、传染病及其他病史的学生,应主动向任课教师报告,不得隐瞒,否则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8. 学生上课时,要爱护体育器材设施,在教师的安排下做好体育器材的借用和归还工作,防止遗落、损坏、丢失,凡违反操作规程,损坏的体育器材均要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