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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教学部教职工考勤及请假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日期:2018-10-18        点击:

    为加强二级机构建设,规范教职工考勤和请假管理,促进文化建设,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人事处相关规定,结合系部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勤管理

(一)学校实行在岗人员考勤登记制度。教师、行政人员须严格遵守考勤制度,不得无故缺勤,不得迟到、早退。

(二)学校课程表安排的教学时间和日程安排的工作时间及系部规定的政治学习、教研活动、会议、集体活动、党员大会、组织生活等时间,都是教职工的工作时间。系部临时安排的加班应视为工作时间,教职工均应按时到岗上班。

(三)因事、因病等原因不能正常上班者须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填写请假登记表,说明请假的种类、原因、期限等,分级审批;假满后仍需要休假时,应按规定履行续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四)严格执行考勤制度。专任教师课堂教学时间按学校上下课时间规定执行,行政人员上下班时间为:上午9点到12点,下午1点40分到5点。

(五) 行政人员每日考勤,月末统计考勤情况上报学校人事处,专任教师上课时间由系教学秘书进行考勤。

二、请假管理

(一)教职工请病假,由本人填写请假单,如病情紧急,无法书面请假的,须在2天内由配偶或直系亲属代为办理。

病假审批:

 1、病假1小时以上需书面提出申请,向分管领导请假;

 2、病假1—5天,本人书面申请,由体育教学部主管领导批准;

 3、病假5天以按学校相关规定办理手续。

(二):教职工事假的批准权限:

 1、事假1小时以上需书面提出申请,向系部分管领导请假,事后需完成书面请假手续。否则按无故旷工处理。

 2、事假1—5天,由本人书面申请,体育教学部主管领导批准;

 3、事假5天以上,按学校相关规定办理手续。

三、体育教学部对考勤结果的处理办法   

   (一)系部对病事假的处理办法

1、每月向教职工公布各项工作、集会的考勤情况。

2、考勤结果与年终考核定等、评优、评绩挂钩。

   (二)本办法与学校规定相矛盾时,以学校规定为准。

 

                                  

 

 体育教学部

2018年8月12日